[方吉君翻推特] 推特上在夯什麼 Part.1305


充電頭不知道插哪裡









比麻花還麻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宝石のようなフルーツタルト tartotte 吉祥寺マルイ店











這樣真的警察打來就不會怕了










看了好久才看出來這是什麼火車XD





法官過來我來跟你玩










是在拚什麼XD


















我每次去宜蘭也會有一樣的想法





有夠獵奇





肥XD





可愛最重要





"我很累"、"我要睡了"、"我今天沒心情"、"現在太晚了"、"隔壁會聽到"、"今天日子不好"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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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

  1. 那個法官真微妙,雖說都這樣子了還不算霸凌,但是他確實也認定有霸凌還叫對方賠錢了,就是在意的點跟一般人差很多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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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可能是法官自己的心理創傷?(不負責任的臆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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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會不會是考慮到「會成為判例」的關係,所以把「也不是說不可能在玩鬧等級的互動出現」的部分進行一個排他?相對來說「在言語上加入侮辱性文字稱呼對方」就比較容易抓出來
      但這樣感覺變成「動手動腳OK,不要給我聽到」,好像也不太行就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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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就算沒有點打開新聞來看,光是翻譯的部分不是就寫了嗎?
      法院結論:有霸凌,但被騎在身上的部分(法院認定)是在玩,不算霸凌
      也就是說,霸凌人的小孩可能做了ABCD等各種霸凌行為,部分行為也許是證據不足,也許是從外人角度來看並非霸凌,但剩下的行為法院認定是霸凌沒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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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至於為什麼騎在身上的部分沒被當成霸凌,好奇就去找那篇新聞來看啊
      隨便就能想到一些可能的因素:證據不足、騎在身上是發生在霸凌前,當時他們可能真的是在玩、父母在告人的時候一鼓作氣把所有有的沒的都列進去告人,但也許當事人自己都覺得當時是在玩......等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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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. 找了那篇新聞來看,大意如下:
      被霸凌人(以下用A來稱呼),宣稱因為遭到霸凌的關係導致他出現適應障礙(症狀有很多種,A的情況是出現聽力跟味覺障礙),提告的對象包括市政府、學校、霸凌者等21人,請求賠償金額總計2000萬日圓
      因此本案的審理重點在於:1.霸凌行為是否存在 2.霸凌行為跟A的適應障礙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 3.對於市政府或學校,還要討論他們是否有可能防止
      1的部分法院認定名字+菌的言語霸凌成立,但新聞沒有說明為什麼被騎馬不算
      2的部分,即便言語霸凌確實存在,但跟適應障礙的因果關係不被承認(新聞未說明原因),之所以仍有判賠個人推測可能是精神賠償金的部分(台灣則是稱為慰撫金)
      3的部分,政府及學校被認為沒有遇見可能所以沒有判賠,同樣沒有說明理由
      新聞最後提到,A對判決結果不能接受,仍會繼續戰鬥下去(大概是本案還可以上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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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虹夏的雌小鬼表情讓我好到不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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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母青蛙裝死我能理解,但是裝死裝到溺死是在哭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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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你讀太快了,不是裝到溺死,是被大量公蛙壓到溺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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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那段文句不太通順。應該是,母蛙因為可能被輪到溺死,所以選擇先裝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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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不知道是不是方吉看多了順順地看過去。總之最後一句的“此行為”是指裝死,用來應對被圍至溺死的可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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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所以那個火車到底是啥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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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緣石/路緣石
      用來區隔道路跟人行道,而這張圖算是特別版
      兩邊其實原本是一條大路,透過這種相對簡單的物理區隔就能做其他使用
      在第二節中間可以看到的開口則是排水用的,避免水積在單邊造成用路人危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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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貓可以吃蘋果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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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成為死掉的那一半有什麼不好的嗎?(無慈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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